公孙婉月让成章对徐轩逸好一点,拉拢他,成章左耳进右耳出,他觉得徐轩逸这人不错,好相处,想真心结交,而不是什么拉拢不拉拢。最近,他时常兴高采烈带他去山谷骑马。
成章送了徐轩逸一匹白色的汗血宝马。
“这可是匹宝马,我当你自家人才送的。”成章拍了拍雪山的马屁,满是对它的称赞,“通体雪白,马中王子,雪山,这名字衬它吧。”又告诉他:“鹿韭的马叫玄燕,和你的一黑一白,一阴一阳,多相配。”
徐轩逸很喜欢它,轻柔抚摸它的背脊:“谢谢二哥,我很喜欢。”想了想丹京,感叹,“还是圣玛地大,草原辽阔,在丹京若是想让雪山敞开了怀跑,还真找不到好地方。那边的马场只会委屈了它。”
“丹京那小地方,”东方成章连连摇头,一脸嫌弃,“地那么点儿大,我都怕雪山去了后抑郁了。”拍了拍妹夫,笑嘻嘻道:“要不我帮你养着,你想它的时候就来圣玛,还能多回来看看我。若是心血来潮想骑马了,我把雪山给你运过去。”
“折腾马不如折腾我,坐个飞机就到的事。”徐轩逸抚摸马的脖子,可舍不得他被运来运去倒腾,“圣玛空气好,天蓝,水清,到了丹京我怕它水土不服。”
这几天相处下来,东方成章很喜欢徐轩逸,两人称兄道弟,相见恨晚。
作为一个头脑简单的笨蛋,成章对比自己聪明睿智的人,有种天生的崇拜。他很有自知之明,非常清楚自己不是当带头大哥的命,就想当个给大哥跑腿的忠实小弟,只要跟对了大哥,哪怕不能当二把手,随便给点什么当当,这辈子也能大富大贵。
他第一个靠山是端木家的大少爷,端木佩琚,后来他失踪了;第二个靠山是尉迟嘉豪,奈何尉迟勇猛但不够聪明,两个热血莽夫不闯祸就谢天谢地了;于是他又找了第三个靠山,皇室的上官玉阙,心想这回绝对稳了,结果他搞起了圣独。
成章简直怀疑自己命苦,被捞出来后,多少人对他避之不及,父亲对外不说什么,单独谈话时把他骂得狗血淋头,吓得他跪在地上痛哭流涕。
波诡云谲的圈子他看不懂,复杂的利益纠葛让他头疼,父亲东方重华的本事他是半点没遗传到,以前上官玉阙说什么他就做什么,现在领头大哥没了,他跟无头苍蝇一样慌张。
徐轩逸一来,那种淡定自如、堪比贵公子的气定神闲,还有他通身流露出来的知书达礼和智慧之光,顿时让东方成章有种熟悉的安心,他的新老大出现了!
“如果你一开始就是我们这个圈子的,我早跟你结拜了,跟着你混,肯定没那么多担惊受怕的事。”东方成章喜滋滋畅想未来,“振兴东方家靠我是不行了,还好有你,我的好妹夫。到时我们联手,把东方家做大……”
“我更喜欢丹京的生活,”徐轩逸谢绝了他的好意,“圣玛很好,只是贵族的规矩太多,我一个乡下的平民记不过来,而且我毕竟是外族人,有些事不方便。”
这段日子,徐轩逸跟着鹿韭学习圣玛的习俗,每个民族有每个民族的文化,他该尊重,可当他看到家里吃饭时,每个女眷都在给男人们倒酒、剥水果、夹菜,把大块的肉切很细端给男人,细心观察一切,样样细节伺候周到,男人们坦然自若,习以为常,高兴了就叫谁表演个歌舞,边吃边看,他们吃完后拍拍衣服起身就走,女人们还要伺候他们喝茶,招待他们完之后,男人们去忙别的了,她们才有时间坐下来吃饭。
鹿韭说不是每天都这样的,只有在有客人来的时候,主人家为了显示自己在家中地位高、家里女人教养好、礼节周到,才会这样,平常都是大家一起吃饭的,不会在乎那么多。
然而这段时间以来,东方家的宴会实在是太多了。
东方家有仆人和厨师,但为了不让家里女人忘记圣玛女性贤惠的美好品德,依然会让她们一起下厨,收拾碗筷,做足样子。
他想留下来帮忙收拾碗筷,被蝶兰一脸惊恐地阻拦了,还小心翼翼问他,是不是不满意今天的招待,才要用这样的方式羞辱她?
徐轩逸简直呆住了,连连摇头,忙答不想让鹿韭辛苦,才想来帮忙的。
“这都是女人的分内事,”蝶兰松了一口气后告诉他,“在圣玛就按照圣玛的规矩来,不然传出去,以为我们东方家的女人连这点事都做不好,要被人笑话的。”
他只好点头,心里依然不是滋味,若真留在圣玛,看到鹿韭经常这样伺候,他得心疼死。
“我才不在乎你外族不外族呢,你现在是东方家的女婿,人好就行,你比那些个圣玛贵族里的废物可好太多了!”成章道,“要不这样吧,你入赘东方家,东方轩逸,好不好?”
徐轩逸愣了愣。
“这不丢人,”成章亲热得用胳膊肘撞了他一下,笑得贱兮兮的,“别人想入赘还进不来呢!尉迟嘉豪,还记得不?”
能不记得吗,徐轩逸嗤笑,挑衅地抬了抬眼皮。
成章知道他来了兴趣,讲起八卦来,那叫一个兴高采烈,滔滔不绝:“这尉迟家的大公子,无人不知无人不晓!啧啧啧,大情种,从小就是鹿韭的跟班,初中后知道什么是恋爱了,追得越发勤快,什么校周年庆典上深情演唱当众表白,大草原上只为她一人绽放的烟花,为她种植了一整座山的红玫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