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那双明亮的眼睛对视,西蒙心头微动,又再次把头望向舞台。
下半场结束后,两人走出金色大厅,乘着凉风漫步。路过一处路灯,西蒙扭头望向身边的Alpha,语气感激:“今晚的感受很棒,谢谢你。”
暖色的灯光下,弗兰克的神色明媚亲切:“朋友之间有什么好说谢的?票本来就是买来和人一起听的,要是我一个人过来听,真的会很没意思。听到精彩的地方,连个能分享的人都没有。”
西蒙点头,深以为然。
又走出一段路,棕发Alpha突然问道:“西,你对流行音乐感兴趣吗?”
“流行音乐?”西蒙脚步一顿,反问。
弗兰克道:“流行音乐虽不像古典音乐那样登大雅之堂,但是更贴近生活也更容易引起听众的共鸣,很多年轻人都喜欢。”
他微微侧过头,眼睛里闪着光:“我和学校的同学们组了一支乐队,时不时在酒吧里驻场。酒吧也并不混杂,治安不错,基本上就是喝喝酒听听曲。既然都出来了,你有兴趣陪我一起去看看吗?”
Alpha的话语是如此有分寸,如此客气礼貌,以至于西蒙说不出拒绝的话。他犹豫片刻,想着自己回家也没什么事,便说:“好。来都来了,那我和你一起过去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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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个小时后,西蒙跟随弗兰克,来到一家酒吧门口,仰头只见暗色的木质招牌上刻了几个潦草的字母,门口还摆着两盆迎风招展的绿萝。
年轻帅气的Alpha率先上前,拉开那扇反光玻璃门,侧身站在一旁,笑着对西蒙说:“Omega先走。”
西蒙怔愣片刻,抬脚跨过门槛,回头看了他一眼:“你倒是绅士。”
“当然。”弗兰克跟上来,“尊重Omega是每一位Alpha绅士的必备修养。”
那双桃花眼在昏暗的灯光下流光溢彩,西蒙对上后移开视线,没敢再多看。
酒吧里人不多也不少,时不时有客人或服务员穿梭其中。弗兰克带着西蒙一直向内,找了个靠墙的软座坐下,又询问西蒙要不要什么酒,Omega没怎么喝过酒,等下还打算自行回家,于是婉拒。
西蒙:“一杯柠檬水就好。”
“好。”弗兰克笑笑,便招来服务生,自己点了一杯冰葡萄酒。
不多时,一个烫着黄头发的年轻男人从后面走出来,看见弗兰克,眼睛一亮,大步走过来拍他的肩。“哟,什么风把你吹来了?对了,你上次说的那个要来酒吧喝酒找灵感的室友呢?不是说好今天带来认识认识?”
弗兰克拍拍他的肩,笑道:“他今天有事,没来。”
黄头发男人点头,又突然注意到一旁的西蒙,微微睁大眼睛:“……这位是?”
西蒙愣了下,正打算简短自我介绍时,Alpha早已抢过话头,语气轻松:“哦,他叫西蒙,是我新认识的朋友。”
男人看向西蒙的目光微微变了变,他赶紧道:“你好你好,我是哈里森。欢迎欢迎!”
西蒙点点头,客气伸手回握,心头微动。婚后这么多年来,这还是第一次,别人介绍自己时称呼为“西蒙”,而非“彼得斯太太”。
弗兰克是时候又介绍道:“这位是我师兄,吉他弹得一流,这酒吧的常驻乐手。”
“得了吧你,”哈里森笑着摆摆手,突然听见后面又唤自己的名字,回头应了一声,又转过来,朝西蒙歉意地笑笑,“那边有事,我先走了。你们玩得开心啊!”
男人离去后,服务员终于端上酒。弗兰克抿了一口,抬眼看西蒙:“我擅自在别人面前介绍你,你不会生我的气吧?”
西蒙摇摇头:“不会。”
最后西蒙还是欣赏了所谓的“流行音乐”,舞台上的乐队活力四射,酒吧内的环境轻松而自在,不像金色大厅。穿着各异的客人们时不时跟着哼上几句,中场还有个乐迷应邀一起上去放声歌唱。
等到一场场演出看下来,偶尔又和身边的Alpha聊会天,不知不觉竟已过了快一个小时。弗兰克看着身旁鼓掌的Omega,问:“感觉怎么样?”
西蒙想了想,回答:“很热情,和音乐会完全不一样。”
又坐了十几分钟,两人终于离开酒吧。
夜风中,高大英俊的Alpha站在那里,衣角被风微微吹起,嘴角微勾,望过来的眼神欲说还休:“要我送你回去吗?”
西蒙摇摇头说不用。
弗兰克:“好,那我们线上再聊,下回再见。”
西蒙也笑了,回道:“……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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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这天起,西蒙和弗兰克之间建立起了一场独特而深刻的关系。起初只是几条简短的问候,后来便慢慢多了起来。
弗兰克每晚都会给西蒙发消息,不多但是很细致。
有时候他会给西蒙发美美的照片,比如夕阳西下的美景;有时候他会给西蒙分享他的校园生活,比如某某老师上课真的很没意思,讲台下睡倒一大片;有时候他会分享好听悦耳的歌曲,点评这位那位歌手的功底。
西蒙一一都会回应,透过那些新鲜而热烈的言辞或照片,他好像看到了另一个不一样的世界,年轻的、有活力的、热气腾腾的,而不是像自己这样死气沉沉,只能一个人孤零零地呆在家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