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昕怡凑到她耳边低语。
沈云意环顾四周,见众人眼中都颇有不屑之色。
沈行慎或许也察觉到了,观众的反响一日不如一日热烈,走完过场便准备去下一个粥棚。
外面却传来一阵响亮的哭啼声。
妇人一身素衣走进来,不施粉黛,看来是考虑过场合的。
怀里的煜哥儿不停地哭闹,四爪并用,在空气中挥舞。
郑姨娘略带歉意看向四周,目光投到沈行慎身上时,眼泪便漫了上来。
沈行慎皱了皱眉道:“不是叫你在家里好好待着吗?”
“煜哥儿说他想爹爹了。”郑姨娘撇了撇嘴,眼泪悬而未落,“妾只跟他说爹爹忙,他浑然不听。”
“成日哭闹,妾只害怕他哭坏了身子。实在无法,只好带他过来,能让他见一面老爷,兴许就好了。”
像是为了应证郑姨娘的话,煜哥儿的哭声霎时打住了,眼睛朝沈行慎的方向看,两只藕节般的肉手朝着他的方向伸,嘴里念叨着:“爹爹抱,爹爹抱。”
见他这副憨态可掬的模样,百炼钢也化为绕指柔了。
沈行慎多日在外忙于安抚流民,实在也是很久没回沈府了,如今最宠爱的小儿子朝着自己撒娇,他也忍不住伸出手要接住他。
煜哥儿半个身子都探了出去。
当啷一声,金光一闪,所有人都把目光放到了那散发着璀璨光泽的——
金锁环。
一块小老虎形状的金锁环。
本来是贴身放着的,这会儿动作幅度稍大,便从衣服里掉了出来,挂在脖子上,晃晃荡荡的,格外显眼。
众人静静地看着这块亮闪闪的金锁环。
金的,分量不小,钱,很多钱,饭,吃不完的饭。
沈行慎眉头一紧,连忙把金锁环从煜哥儿的衣服领子塞进去。
一连串动作在旁人看来就是赤裸裸的欲盖弥彰。
当下就有流民不满道:“我们这里饥寒交迫,人当官的吃香的喝辣的,还要穿金戴玉到我们面前走一圈,不得了。”
旁边的男人发出讥笑,拍了拍他的肩膀,看似劝慰实际火上浇油:“算了算了,这个世上有几个好官嘛,人家能够做做样子来走一圈都不错了。”
一直注视着煜哥儿的女人神色凄切,忽然号啕大哭起来:“哎呀,我苦命的儿哦,别人的娃儿脖子上戴金锁环,你的脖子上只能套锁魂绳哦,我苦命的儿哦!”
引得旁边的人纷纷上前安慰她,一边安慰一边向人群的目光中心报以怒视。
感受到周围人的不善,沈行慎皱眉,向郑姨娘投去责怪的一瞥。
郑姨娘脑袋都要缩到肩膀底下了,抱着煜哥儿拍背。
刀疤男本就是剪径截商出身,早就存了唯恐天下不乱的心思,此刻瞅准时机便站了出来,声若洪钟,清清楚楚传到在场每一个人耳朵里。
“说啥子朝廷的赈灾银子还没下来。”
“大伙儿看噻,就在那小孩儿脖子上挂着呢!”
沈行慎一听脑袋都要大了,皱眉看向他,却也不好当众对百姓发火,面对此情此景,只能闷闷地甩出一句:“不得妄言。”
“妄言?你龟儿这一块金锁环够弟兄们吃得饱饱的,至于喝这些捞不出几粒米的粥?”
“格老子的,说啥子爱民如爱子,合着用我们老百姓的命,给你们做官的当柴烧啊!”
沈行慎是书生出身,跟文人墨客打交道惯了,这会儿碰上此等草莽人物,倒真叫是秀才遇上兵有理说不清。
见他支吾难言,周围的流民只当他理亏,更来劲了,纷纷起哄,眼见局面一发不可收拾。
却听到煜哥儿哇地哭了出来,边哭边喊:“脏!脏!”
众人闻声望过去,只见阿乙站在郑姨娘面前,茫然无措地看向大家。
“我只是好奇……我没见过这么好看的锁环,我没想碰它,我只想看看。”
大家一下子明白了过来,看向沈家父子的目光不满中已经带上了深刻的恨意,仿佛要扒皮拆骨一般。
这里的流民自打进了云州城,就没少受本地百姓的白眼,云州城百姓衣着整洁,路过时总是一手掩着半张脸,露出来的眼睛看向他们时并不友善。
流民总是对着他们走过的地界啐上一口,战乱前他们大多数也是勤恳过日子的老百姓,也爱干净整洁,也有自己的家。谁愿意穿得破破烂烂的?
尽管表现出来要强,可大多数流民住进了义舍就很少出去了。
被人嫌弃的滋味不好受。
大人自己能咽下这口气,眼下却见不得一个陌生的小孩受这种气。
“脏,我们身上是脏,但比你们这些官老爷的心干净得多!”
“把他的心挖出来看是啥颜色!”
“还用挖出来看?那肯定是黑色啊!”
一群人嚷嚷着上前,簇拥着沈行慎,眼看就要上手了。
沈行慎挥着手护在胸前。
棚外忽然传来一声通报,紧接着一个中年男人便走了进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