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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0章 番外 (一)人物记[番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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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都是一起长大的。学校里学的东西全都忘记了,也不会忘记一起玩儿的那些疯狂的玩意儿。一起听巅峰时期的西海岸,梅森和威尔天生就会律动,跟着跳街舞,玩滑板,跑到桥下去涂鸦。

我看着比他们正经一点,但也是因为我父亲的严厉,我在家也要喊他先生。

高中的那个寒假很冷,雪落了很多层。

我们一起去家附近的小学偷滑雪板,那里仓库从来不锁。

被我们发现了一个被绑起来的亚洲小孩儿。

我和威尔刚抽条,看起来还很瘦,但梅森已经很大块儿了。这小孩儿看起来被打得有点惨,但也没有哭,还会很礼貌地道谢。

他告诉我们是那个校长的弟弟,那个体育老师对他妈妈动手动脚。

这个老师不是第一次被抓住干这种事儿了。可小地方,谁都认识谁,他又有点关系。好像还因为怂也没成功过,就一直放在那儿没人管。

我们把小孩儿送回家,才知道他妈妈精神状态不稳定,偶尔发疯。

她好像都没意识到她儿子回来晚了,在自己屋子里没有出来。临近圣诞节,再穷的人家都有些灯光和装饰,他们家就像是与世隔绝的静静的坟墓。

威尔那天晚上就从家里偷了点药给那小孩送去了。第二天揪着我和梅森非要去给他砍一棵小圣诞树。

那小孩子名叫季云开。

我从来没觉得哪个小孩儿好看过—梅森也这么说,我们那边的小孩儿好多都是又吵又疯,包括我们几个的弟弟妹妹。但云开不一样,他小时候就长得很漂亮,而且又安静又懂事。把眼泪使劲憋回去跟我们道谢的时候,会让人觉得怪心疼的。

威尔不管什么好不好看的,他最讨厌欺负人的事。

所以他频繁地往云开的家里跑,知道他妈妈的情况的时候,会帮他挡他妈妈的扫把棍。那扫把棍打人很疼的,没有威尔在的时候云开却躲都不躲。

季云开很聪明,我一开始就知道。跟我们玩儿得熟了,会露出机灵的那一面。威尔会揉他的脑袋,夸他,说他以后会有大出息。

还是孩子气的声音和笑容—后来在我面前鲜少出现了,就会说,我不会忘了你们的。

是的,季云开从来没有忘记我们帮过他。他连我说的一句没有落实的好话都要报答。我军装上的星星,沾过他的血。

威尔在战场上的最后的时光很艰难,他已经慢慢地不再相信了。我知道他出事前频繁地说想要退伍。我当时以为是懦弱。可他们其实一个个都比我看得清楚。

那年,季云开用自己赚的钱给他买了两个很酷的黑色手环做回来的礼物,没有来得及送,人就没了。连尸体都没运回来。

季云开就挂在了自己的手上。

直到他消失在我的眼前,都没有去掉过。

我后来当然知道,如果怀特的威胁没有把他逼上绝路,我说出以威尔之名起誓的时候,也就把他的生路堵死了。

我以为,我是为了不把他送到军法署。

但我后来明白,我那时候更担心的是我的少将还有没有戏。我是心甘情愿当的怀特的帮凶。从我把他从凯恩手里抢出来,他做过的事,立过的功,当然也是算到我头上了的,可我还嫌不够。

说我不知道怀特被收买了,也不可能能预测得到巴达姆的计划—骗骗外人吧。

我知道其实是我不想弄清楚,云开他,也知道。身上有旧伤的人最怕阴雨天,我当时开了窗,是因为司令的人自作聪明地把监听设备放在了窗外。他知道季云开心细,他不知道云开也曾经心疼我。

可我们能用四方密码和怀俄明赌赢性命的联系已经断了。

云开给我的判决终生有效。

因为我根本不肯听他说。

那话从他嘴里说出来,已经是求我了。

他退过一步吗?没有。他怀疑过我吗?没有。

但我为了这么一点前途,逼他去死。

他如果不是因为相信我,听进去了我发的狗屁不值的誓言,怎么会走向深渊。

我想明白的时候,那个视频已经被拦下。

去卫言那儿的时候,我得吃药才能勉强在那里待了两个小时。

两个小时,我在飘忽疏离的情绪里,观看了一场生离死别。那个视频里的声音和那个律师的样子成为我以后每天的梦魇。

梅森来的时候,我多希望他能揍我一顿。但他竟然连喊叫和眼泪都没有。

他也知道我不配得解脱。一点偿还的机会都不给我。

他说来看我最后一眼,就算死了,也不会忘。这样永远永远,都不用再见。

就像云开一样。

我们再也不会见面了。

听说卫言找到了他,听说他不愿意再回到美国,听说伯顿最后孤注一掷也要暗杀,听说他有好几年身体和精神状态都很不好—在我开始坐办公室的年纪,他因为我的愚蠢,贪婪,私欲,在生死线上挣扎了那么久。他人生中该最荣耀美好的时光,因为我,不堪回想。

我一遍遍地听他在视频里说不要自责—我知道那不包括我。

后来在那场豪门婚宴的相关的新闻上,我看到了一张照片,他对着凯恩笑得像跟我也心无芥蒂的那些过往。

他不再是一个少校,他只检阅人心。我没有资格。

我没人可说。只能告诉我那不认识我了的父亲,他只能用浑浊的眼珠子看着我,“你是谁?”

我是谁?我不知道。

怀俄明的冬天,雪一层一层的铺满。那个小学校,好像要拆了。

马克

我叫马克。

一个人活了这么多年,活成这样也是少有的失败。

我唯一能拿得出手的能力,可能就是在世界上最混乱危险的地方摸爬滚打了那么些年都没有死。但我看到很多人死。各种死法。有时候我想,也许有一天,我也会这么死了,背后一枪,嘭,血肉和骨头都碎掉,死得像烂泥一样,然后被装甲车碾过去。

都不需要腐烂的过程。

那也没什么。

有什么区别。

我出生的地方是美国数得上的最乱的地区。在这里长大的小孩很多,除了站街女,没有人避孕,那小孩儿就一会儿冒出来一个,一会儿冒出来一个。

但这些小孩儿里面,我和里昂玩儿得最好。

很悲惨的,我俩都不算太傻。我们知道慢慢烂掉的痛苦。

比如我们的父母。我母亲,呸,他也配做母亲。那个女人,我只能这么叫。她以前也在街角站过。可她连站在街角的基本法都不遵守,我不知道我父亲是谁—那个女人会嫌恶地看着我金色的头发和蓝色的眼睛,恶狠狠地让我滚。我想她是在我身上看到了那个男人。

他们的血液流在我的身体里。

里昂的父母在他五岁的时候就磕药磕死了。死在他和他哥哥眼前。他们的祖父母给他们口饭吃。

对,他还有个哥哥,兰道。他那哥哥从小就长得壮实,体育特别好,所以学校还挺稀罕他。给他惯得一身莫名其妙的优越感和正气。但我们也不介意,说是兰道的弟弟和朋友,还挺有面儿。

还有一个,也混在一起,叫维克多。后来跟贩毒的混上以后,给自己取了个傻了吧唧的混名,叫“毒蛇”。除了长得勉强像点,别的也说不上有什么关系。

兰道有他自己的路,不过听说那路也不好走。本来靠体育拿了奖学金去上大学是多光鲜亮丽的事儿,可伤病大概是每个运动员的梦魇,幸运一点,恢复了;不幸的,就算了。但他好歹上了几年大学,比我们是强点。

我想去参加雇佣兵的招募。听说他们训练不是很辛苦,还有更多钱拿。刚开始以为是不知名的什么人,到了以后才知道那可是美国最大的军火商,伯顿。

那个时候我已经知道自己跟他们几个都不太一样。我喜欢男人。最可怕的是,我觉得我喜欢上了我自己的好兄弟。

但他不能知道,因为他不是。

所以我决定去参加募兵的时候,没想着里昂也会来。

但谁知道呢,也许是他们的祖父祖母都死在那一年的原因,也许是他和兰道大吵一架然后彼此不再说话以后,他只跟我说,一起。

维克多也要来,他欠了点钱,被追的屁滚尿流。

兰道当然不同意,但他拦不住,我们铁了心地要走。谁要烂在这种地方。

刚开始很挺惬意的,看看物资,分装点装备。

直到我们发现那个秘密。

就算是军火商,也不能随便□□。何况听说这钱还被当地的恐怖分子收走了一部分。

伯顿根本不屑于追我们,他们直接告诉了那些武装。

要不是正好遇到美军,我们就死定了。不知道为什么,有个军衔还挺高的人,竟然会为了救我兄弟甘愿被炸个半死。

但我当时不知道,我本来是往另一边探路,听到交火和爆炸声再回去看那一眼的时候,里昂好像已经不行了。如果美军救不了他,那我也救不了他。

何况,我不想被抓到。就算回美国,就能没事吗?

当然不能,看看维克多。毒蛇被打了七寸,也是要死的。

接下来的日子很难混,但我好像慢慢掌握了其中的诀窍。我美国人的身份在那里很好用,随便学几句话,做个翻译,哪儿的法都不犯;何况我多好用啊,我耳聪目明,还很听话。

让我留在那尸山血海里也没关系,让我听到那三百万的事我就要用,还让我认识了季云开。

他不仅抓我,还审我。聊着天就把话问了。

好久没抽到的烟,也能重新过过瘾。

然后又过了很久,我已经在巴达姆那儿混得很熟,又一次见到他。

我有时候想,中东的战场很大,这一块那一块,谁看谁都不对付,冲突跟打游戏似的上瘾。怎么偏偏又让我遇上他。

就算我不喜欢男人,我也不可能就那么看着—谁都不可能就那么看着。

很多时候,我只能看着。

最后录视频的时候,巴达姆要给他很多药,才能维持清醒。所以萨姆那一枪开出去,他也不能晕过去。他得眼睁睁地看着,体会着生命从自己身体里流出去。

但我没有告诉卫言,他哪能受得了这个。

但那是最好的办法了。他怎么算的,裴成行就真的把巴达姆给不声不响地杀了。他甚至还能保萨姆一命。因为季云开说,萨姆必须是那个把定位发给裴成行的人。

就是这样。

在阿富汗的那十个月,就是这样。后面的事,我也不忍心再提,因为那个时候,我已经,已经…

最后,本该由我结束的裴成行的命,还是终结在他没什么力气的手里。你应该看看他是怎么用刀的,杀戮在他手里像是艺术。

裴成行怎么配,他该死无葬身之地。

萨姆给了一辆车,我们逃出生天。

其实,知道他好好活着,就很好了。何况,那个律师真的很爱他,他,也从来没有看见过别人。我很确定,如果那个律师真的被他赶走了,他也会从那天开始荒芜。

但他留下的味道和回忆都越来越淡,我的世界重新失去所有的色彩。

兰道说,如果我回美国,卫言会推荐一个好律师,而他会给我一个有盼头的工作。哦,他那拳馆不开了,他盘下几个街区的快餐店。

我发小的哥哥,说认识他都很有面儿。

也许,能被他记得的我,本身也该有点色彩。

也许,该回去了。

我告诉季云开,他用我没听到过的语气说,那也很好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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