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许是最近的工作强度太大了吧?枕头竟然异常的蓬松、柔软,枕在上面仿佛枕在水面上一般,脑子都跟着飘飘浮浮起来。
随着意识沉入混沌中,微弱的失重感、漂浮感、像是泡在温泉里的感觉迫使潘翠雯睁开眼睛。
入目的是一片浅蓝色的池底,这个游泳池她记得,是爷爷别墅里的泳池,没记错的话,那栋别墅后来卖掉了才对,她怎么会出现在这里呢?
对呀,她怎么会出现在这里呢?她不应该是在家里吗?
潘翠雯好像失去了思考能力,只是迷茫的站在那里,忽然听到身后传来一道熟悉的喊声,惊得她倏然转身看过去,在看清楚从客厅那头朝着她奔跑过来的人时,她的瞳孔不可遏制的震颤了!
“姐姐,今天我们比赛谁游的更快好不好?”
女孩子的脸上洋溢着无拘无束的笑容,那张熟悉到让她心痛的面孔就这样欢快的从她的身侧跑过,飞身跃入了平静的游泳池中。
潘翠雯的目光追随着那道身影,看到的是确是让她无法理解的画面。
就在女孩子跃入泳池的一瞬,泳池的水面并没有激起水花,而是维持着一种诡异的平静,仿佛它是一面通往异世界的镜面将女孩子吞入其中。
安静的周遭,平静的泳池,消失的女孩子……
潘翠雯只觉得头痛欲裂,忽然天旋地转,她失去了方向感,失去了自控力,脚下也没有了着力点,她被梦境吞噬掉了。
一个接着一个诡异的梦境交替出现,宛如一道道试炼的关口将潘翠雯的灵魂重新研磨,痛苦和被支配的恐惧将她裹挟,可无论她如何挣扎都无法脱离梦境。
漆黑的房间里,只有男人粗重的喘息声。
大洋彼岸。
女人抬手遮在头顶,挡住刺目的阳光,站在车门口的司机及时撑起伞遮在女人的头顶,一只手抵住车顶,完美的履行着身为司机的职责。
啪嗒一声,什么东西打在了墨色的伞布上,女人并没有被打扰到,而是顺着头顶的阴影一路走上台阶,到了大厦门口。
司机适时收起雨伞,目光扫过伞布上那一片脏兮兮的白,是鸽子屎!他心里一边心疼刚买的名贵雨伞,一边唾骂着那些无所不在的扁毛畜生只会惹人厌,都应该被丢进火炉里烧成干拿去喂猫狗。
女人根本感受不到司机的烦恼,她站在大厦门口仰头看着蔚蓝色的天空,感慨几天阴雨天的伦敦终于放晴了。这么难得的好天气她却还要为了合作项目陪人坐在屋子里喝咖啡,想想就没了兴致。这种天气就应该躺在草坪上晒太阳才对嘛,或者去球场打两杆,总之只要在太阳底下她就会很开心。
上班?呵,她在上班,她的女朋友这个时间应该在家睡大觉吧。
她摸了摸脖子上的吊坠,似乎是想起了得到它那天的某些场景,唇角不由得缓缓扬起。
*
恐怖的失重感,无法控制的下坠,想挣扎却用不上力,耳膜灌满低沉、持续的嗡鸣声,像是千万声遥远模糊的低语叠在一起,分不清远近。
这种似曾相识的感觉上次发生还是在上一世的最后一刻。难道,她又死掉了!?
看着周遭扭曲到无法辨识的景物,叶珊任由一股无形的力量将她的魂魄拖向了一个诡异的空间。
最终停下时,没有坠地感,没有触感也没有对魂体的感知。就好像,她只带了一双眼睛来到这里一般。
这里的场景很特别,是叶珊在生活中没见过的场景,更像是电影公司的年代剧场景布置,但这布置也太真实了吧?
青石板的路面缝隙里长满了常年的青苔,穿着长衫的男人陪着穿西装的洋人走进茶楼,身后路过粤语的小贩吆喝声,但这街道还有那些挑夫、水客、深宅、大院怎么看都没有香江的影子。
穿着大襟宽袖短袄,配长裙的瘦削女人从古朴的后宅里奔出,身后跟着两个胖婆子,这身穿着看起来很像古早年代剧里的戏服。
那女人迎接的是她的丈夫,男人身着一身笔挺的军装,高大、帅气,身后跟着的是他的副官,副官的手里牵着一个八九岁大的孩童。
女人克制的站在那里打量着自己的丈夫,柔声细语的询问他的近况,关心他冷不冷?饿不饿?
男人没有太大的反应,并不回应妻子的询问甚至不愿意多看她一眼,只安排了一件事,“这是曹副官的独生女,今年九岁,跟我们佩兰年纪相仿,让她们一起玩、一起读书吧。”说完,大手一挥就带着下属们去了前院。
“你叫什么名字?”提问的小女孩身穿浅绸大襟短袄,滚细边,衣襟悬着一枚小巧银压襟,走动时,银珠轻轻相撞,发出细碎的叮铃声和她的声线一样清脆悦耳。
她头顶上的双丫髻一看就是佣人们早起的成果,髻上别两朵白兰衬托她的小姐气质更胜一筹。跟在她身边的除了丫鬟婆子就是一些陪读的下人,人人都唯她马首是瞻,只有站在眼前这个梳着齐耳学生头,穿着长裤和长袖衣衫的女孩子眼里没有对她的敬畏。
“曹攸笙。”女孩子的声音同样好听。
“放肆,你怎么可以不对大小姐用尊称呢?”旁边的跟班小丫头呵斥道。
小女孩扬起下巴似乎在等待对方的臣服,谁知却听到了一个奇怪的词:country bumpkin。
很多年之后,她才知道了那个词的意思。
曹攸笙同样扬起高傲的下巴与之对视,“我知道你的名字,你叫施佩兰,你爸爸是施大帅,可我爸爸是他高薪聘请回来的副官!我爸爸是你爸爸的下级,但我不是!”小丫头的脸上写满了桀骜不驯。
那是施佩兰长那么大头一次被人挑衅,她发誓一定要好好教训那个姓曹的小丫头,让她知道在这个家里谁才是老大。
丫鬟婆子围着曹攸笙教她给施佩兰行礼时,小丫头如泥鳅一般钻出了包围圈,就那么跑掉了。
施佩兰气得跺了跺脚,带上丫鬟婆子还有两名家丁去追曹攸笙,势必要把那个如野驴一般的小丫头给抓回来,她要给她立规矩。结果却撞见曹攸笙在巷子里跟一群男孩子打架,只是因为他们欺负一个挑水女童。
可她毕竟是个小女孩,怎么可能打得过那群半大小子呢?还是施佩兰让家丁上去帮忙按住了那几个男孩子,才解救了被打的曹攸笙。又施加威压,让他们给曹攸笙赔礼道歉。
施佩兰这么做也是在彰显她在这片土地上的地位,毕竟她的爹是一方军阀,她的外公曾经是豪绅,她的娘……虽然她的娘已经变成了那个样子,但她曾经是广州城第一美女,而她就出生在这样被旁人羡慕的家庭中,从小就被所有人捧在手心里。没有人敢说她一句,没人会顶撞她甚至挑衅她,曹攸笙是至今为止唯一一个。
她以为自己的及时援手会赢得曹攸笙的感激甚至是崇拜,然后就和县城里所有同龄的孩子一样见到她都会恭恭敬敬的弯腰低头、喊上一声大小姐。
但是曹攸笙没有。她就是长辈们口中说的那种长了一身反骨的人,拍了怕身上的灰尘,用袖子擦去脸上的血迹,仰着头对那些自称“好汉”的男孩子说,“你们有力气应该去参军,去打洋鬼子!在这里打自己的同胞算什么好汉?”
“还有你,仗势欺人!”
闻言,施佩兰的眼睛都瞪大了,她指着自己的鼻子,反问道,“要不是本大小姐出手相助,你早被那几个家伙给打趴下了!你不感恩戴德就算了还反过来骂我?!真是胆大包天!没有教养!”要不是看在爹的面子上,她才懒得搭理这个狗东西呢!
曹攸笙愣了一瞬,似乎是察觉到对方误会了她的意思,才开口解释起来,“你,我是说你让这么小的孩子做这么重的体力活是仗势欺人,她的年纪比你还小,手上的茧子却已经那么厚了,她一定没有进过学堂,……”说到这里,她那张桀骜不驯的脸上竟然浮现出悲悯的神色,那是不属于这个年龄的孩子会有的表情。
是施佩兰熟悉的表情,她见母亲照镜子时会有这样的表情,其实她看母亲时也有会这的表情。
“少年强则中国强,只有广大同胞都会读书写字,用知识武装头脑,我们的祖国才会强盛起来!”曹攸笙被打破的嘴角因为激动流出血来,但那一副大义凛然的样子给了小小的施佩兰大大的震撼。
那是她人生中第一次接触到新思想。
她不是不知道“同胞”这个词,但是她从来没用过这个词。在她短暂的阶级等级分明的生活中她从来不觉得那些做下等粗活的人也是自己的同胞。佣人靠着劳技求生存,他们的孩子也是一样,一代一代都是这样传下来的,似乎没有人告诉过他们可以通过知识改变命运。
最后,小小的曹攸笙还是被施佩兰身边的丫鬟婆子们押回到了内宅,不过没有给她立规矩,而是被安排给她找了干净的衣服,拿了药水给她擦拭伤口。
小小的施佩兰端坐在椅子里,吃着新鲜的冰镇荔枝,看着曹攸笙伤口沾到药水时龇牙咧嘴的样子,捂嘴偷笑,然后板起脸来训斥她不自量力。
“你那个小身板儿还敢去跟人打架?你可真不让你爹省心!知道你爹为什么把你送到我这儿吗?就是让你规矩一点,这样大人才有时间做大人该做的事。”说得好像她多乖巧似得。
沾了药水的棉花刺得脸颊生疼,曹攸笙愤怒的扭过脸不去听那聒噪的说教,可一颗剥好皮、晶莹剔透的荔枝却递到了唇边。
“吃吧,这是给你搭救同胞的奖励。”施佩兰站在床前,午后的阳光洒在她身上,那眉眼弯弯的笑容和两个深深的酒窝格外好看。
曹攸笙没吃,嘴太疼,药水也疼。
施佩兰告诉她,那是家里最贵的药水,是从大医院买来的。她让婆子找来的衣服都是没上过身的新衣裳,上好的缎子,随便一件拿去当铺当掉换来的钱够县城里的一家三□□上小半年了。
那个被她骂仗势欺人的家伙其实心肠不坏。曹攸笙换好了干净的衣裳走出来时,很认真也很大声的向施佩兰道了谢,“谢谢你!我曹某人是知恩图报的,以后你有事儿只管找我,我一定帮你。”
作为回报,曹攸笙把自己最喜欢的一本英文连环画送给了施佩兰。
当施佩兰翻开书页,看到那些鬼画符一样的文字时,感觉头很大。
当天下午,施佩兰就下令安排那个挑水的女童去了后厨帮忙,起码在那里可以吃饱。她是这个家的大小姐但她也不能随便撵走家里的佣人。
“外面在打仗,她们出了这个门会饿死的。挑水的那个两岁就死了爹,老家被炸得一片瓦都没留下。她的姑姑是三姨娘身边的梳头丫头,不知道磕了多少头才给她求来这么个差事。你觉得她这个年纪应该去学堂,你看她要怎么去学堂?”施佩兰带着曹攸笙熟悉这个庞大的宅邸,路过厨房看到那个挑水女童,索性告诉她,这个家里这样境遇的孩子不止一个。而她这个大小姐也不是养尊处优蹲在井里的青蛙,她听得懂大人们说的话,识字之后也会看报纸,知道外面在发生什么。
这一次,曹攸笙没有争辩,出奇的安静。
第二天,曹攸笙带了好几个本子跑到施佩兰的闺阁里,征求她的意见。
“你要在我的院子里开小私塾!?”这个人简直是莫名其妙,这种事有什么意义?那些佣人不出意外大概率一辈子都会在这种大户人家工作,读书识字对他们来说没什么用。
“意义可大了!识字可以写自己的名字,如果背井离乡可以写家书回去。将来他们还可以教自己的孩子识字,这样识字的人就越来越多,星星之火可以燎原!”最后一句话是曹攸笙昨晚把看到比她还小的女童居然做挑水工作的事告诉了爸爸,她爸爸跟她讲的。
于是,她就有了办小私塾的想法,把自己学习到的知识和新思想教给那些有需要的人。
这人真是有风就是雨,施佩兰揉着眉心,自己小小年纪怕不是遇到了坎儿吧?
嘴上说着毫无意义的大小姐陪着野心勃勃的副官的女儿如同过家家一般开起了小私塾,可以来读书的人包括宅子里的所有人。只是每天的学生都不太固定,年龄差距从四五十岁的妇人到几岁的女童跨越很大。课堂纪律也无法维持,上着课呢,学生就跑出去干活的情况也有,但都没有打消曹攸笙的积极性。
施佩兰就坐在一旁的树荫下,吃着糕点果子,看着小小的曹老师在那吐沫星子横飞认真授课的样子,偶尔笑一笑,偶尔陷入沉思的状态。
直到有一天,负责打扫院子的张嬷嬷捧着一张信纸,流着泪笑着感谢曹攸笙,“曹小姐,这是我儿子的名字,我认得它了!看着它就像看到我儿子了一样呢!多亏了你啊,不然我这辈子都不认得我儿子的名字呢。”她一直没能学会写字但是学会了认字。她的眼泪带着喜悦和感激,是曹攸笙和施佩兰的奖章。
这是一段有趣的友谊。
生长在深宅大院,穿着旧社会服饰,跟胖婆子们学女红、学礼仪的施佩兰在曹攸笙眼里就是没见过世面的土包子。
穿得像个男孩子,一身反骨,说气话来像个愤怒的知识青年的曹攸笙在施佩兰眼里太过桀骜不驯,缺乏教养。
她们明明彼此看不顺眼却又对对方充满了好奇。
这段友谊的开始,缘于某个深夜。
前院张灯结彩,一口口半人多高的礼箱被人送进西厢房。宾客们纷至沓来,从县长到地方上有头有脸的人都来了,几乎要把这栋大宅子挤满,人人都在给施大帅贺喜,恭喜他迎娶第五房姨太太。
酸枝雕花大床上侧卧着瘦削的女人,她怜爱的抚着女儿的发顶,“我的儿啊,你以后要照顾好自己,听朗嬷嬷的话,仔细读书,多识字,不要像娘这样被困在这深宅中。”
形同枯槁的手将女儿的鬓发收拢到耳后,双手捧着女儿的脸仔细端详,像是要把她的容颜印进眼底,“曹副官说他的妻子留过洋,他将来也会送女儿去留洋,去见世面。娘也想让你去见见世面,到时候你就是不是会像小鸟儿一样想飞去哪儿就飞去哪儿了?”
“娘,我哪儿也不去,就在您身边陪着您。”小小的施佩兰乖巧的依偎在母亲的身边,她知道自己的母亲唯一的安慰,而她唯一能做的就是陪伴,陪着母亲听着前院锣鼓喧天的噪音。
那喜庆是她们母女的痛。
“我的儿啊,娘没用,没能给你生个弟弟,以后你无依无靠可怎么办?三房又怀上了,你爹说这一胎定然是个男丁。到时候你就不是这家里最受宠的了。你不要同她们争,你的爹心已经偏了,你争不过的。”女人喃喃自语,泪水不禁落下。
施佩兰乖巧的点头,只要是娘说的,她都会应承下来。
说了许多话,女人累了,下人们把烟枪和矮桌摆到了床头,女人让身边的婆子带施佩兰离开。
小小的施佩兰一步三回头的看着母亲绝望的躺在卧榻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