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好羡慕你,有安身立命的本事可以去任何想去的地方,还有支持你的家人。”这些都是被外人羡慕的施佩兰穷极一生都得不到的。
“嗐,这有什么好羡慕的?我只是个普通的画工,接的工作都不赚钱。而且,离开家也不是什么难事。如果你想出去走走,随时都可以啊。而且,施小姐你有文化,走出去肯定不会比我混得差。”只是很多人没有这个勇气。
施佩兰低头笑笑,什么都没说。
叶清沅没有继续这个话题,而是关心起自己的工作,询问施佩兰什么时候可以开始作画。
施佩兰说不急,先把午饭吃了再说。
吃过午饭,施佩兰又说想去逛街,问叶清沅要不要一起?
左右一个人无事,叶清沅把东西放下,背着相机跟着施佩兰去逛广州城。
此时的广州城已经是另一番景象,老城城墙早已拆完,拆城筑路接近尾声。街上黄包车来来往往,挑担的小贩穿插其间。关钟楼的钟声隔一阵便漫过珠江,大新公司的新式洋楼立在岸边,玻璃橱窗陈列着西洋货品。
施佩兰从黄包车上走下来,付了钱,进了一家花店,选了一款素色的花瓶,她房间里本来有一只同款的花瓶,前段时间被她爹摔碎了,只因她不肯答应这桩联姻。
走出花店时,她抬头看向天空,飞鸟展翅滑向天际线,是那么自由,她什么时候才能自由呢?
发了一瞬的愣,施佩兰似乎想起了什么,回身查看便见叶清沅就站在不远处举着相机捕捉镜头。
施佩兰顺着叶清沅相机对准的方向看去,只是眨眼的功夫,一道黑影仿佛从身边迅速闪过,别说在场的两个姑娘,就是街上的其他行人也都没反应过来发生了什么。
叶清沅看着空空如也的双手,瞬间反映过来自己的相机不见了!随即发出惊呼声,“我,我的相机!站住!小偷!抓小偷啊!”
那可是她花了好多钱买的最新款,怎么可能眼看着它被抢走?身体比脑子的反应还快,几乎是毫不犹豫的拔腿就追。
周遭的人闻声纷纷护住自己身上值钱的东西,更多的人是纷纷避让以免殃及到自己。那个飞贼明显是惯犯,在人群中宛如一条入水的泥鳅般挪很快就在一个十字路口前消失不见,叶清沅焦急的站在人来人往的街道上,目之所及已经捕捉不到偷相机那家伙的身影了。
“拿着!”伴随着声音,忽然一样东西被塞进了叶清沅的怀里,她下意识接住,看清上面的包装才分辨出来那是施佩兰刚买的花瓶。
再抬眼看去,施佩兰已经消失在街道旁,叶清沅仔细分辨才看清楚在一家店的旁边居然隐藏着一条巷子的入口!
她没多想,抱着花瓶就冲了进去。
刚冲进巷子就听到一声尖锐的咒骂,“你他妈不要命了?”
叶清沅闻声望去就见一个身材瘦小的男子,挥舞着手里的东西朝施佩兰的头上砸过去。
“住手!”叶清沅这一声住手可不是为了施佩兰喊的,她看清楚男子手里挥舞的是她的相机带子,另一头就是她那部新买的禄来,这要是砸下去,施佩兰会不会有事她不担心,但她的照相机只怕是要凶多吉少了!
这一嗓子出现的突兀,小巷子里本来就飞贼和追上来的施佩兰两个人,飞贼虽然瘦小但毕竟是男子,制服一个小姑娘不成问题,可突然多出来一个人,他自然不会继续恋战,嗖的就将手里的带子收回,照相机平稳的落回到他的手里。
误以为自己会被打到的施佩兰已经躲开,两人拉开距离,叶清沅更是站在巷子头,那飞贼趁此机会调头便逃。
之所以被称为飞贼自然是腿脚功夫厉害,三两步就跑出去老远,眼见就要冲出这条巷子。
谁知站在巷子中间的施佩兰的速度毫不逊色,在反应过来没有被砸到的瞬间,猛然发力冲了上去,不给飞贼一分一毫的机会,一只手居然搭在对方的肩上,猛一用力把对方往后带了一个趔趄。
飞贼急了,居然从怀里掏出一把小刀来!
“原本以为是飞贼,谁承想遇到了??死牛!”叶清沅嘴里嘟嘟囔囔,脚底下可是发了狠,这飞贼不讲武德,那就别怪她辣手无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