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那个时候才逐渐发现,灿灿是个温柔的毒舌,真的温柔,也是真的喜欢用温柔来包装自己的毒舌。
普通人,像他,挺容易被骗。
不过,他不反感这种事情,还觉得挺有趣的,就像一碗面里的盐,让生活有了味道。
说完了他们一开始的一些事情,再扯扯刚见面那个时候的他吧!
对比灿灿文雅的不羁,隐形的刺棱,反观他呢,实际上是个安分守己的胆小鬼,只是外表爱张扬而已,还是因为这样做可以避免被“欺负”,否则同龄的人看你不爱说话,嘴巴还笨,外貌又不算太老实,小孩子可不懂什么反差萌,只会觉得你扎眼,讨厌,于是他们就会想尽办法打压你,欺负你,不让你好过。
要是真的狠不下心去揍他们,那就最起码让自己的外表看起来凶狠一些,就像是钟馗那样。你想想,要是长着李逵和张飞的相貌,是不是妖魔鬼怪和坏人就不敢靠近你了?
——这是爸爸妈妈教给他的生存策略。
所以,事实上,在第一次见面的时候,头脑简单,感情轻浮,内心纯洁的他就被时灿暄吸引了,被他的容貌,被他的名字,被他的家世,被他的谈吐……
如同莽牛般的草汉第一次看见了真正意义上的美人,从此念念不忘。
他也是真的念念不忘,也是真的莽汉一只。
这从不被外表定义,外表是兜不住内心的皮囊。
就像露着窗户的房子。
房子总要有窗户。
可惜直到后来他——那只金色的,早该飞走,也早就想要飞走的鸟儿逃离那个巨大的囚笼,奔向属于自己的诗和远方,如同夜莺与玫瑰,他都没能描绘出心中的泰戈尔和最美的一株紫藤花。
他是那个学者,永远忽略夜莺,总远找不到自己的爱人。
其实他的爱人就是夜莺,三位一体,执迷不悟,棋子不乱局。
俄尔甫斯的妻子就在身后。
士兵永远主宰不了战场,真正的士兵,真正的走卒。
英雄是三位一体,不是飘零碎片。
就像爱上自己倒影的纳西索斯。
诗人和世界始终保留有一线的距离,即便他在任何程度上都已经肮脏不堪。
灿灿就是他所向往的那个世界,是他遥远的梦幻与倒影,是小美人鱼爱上的王子,于是他穷尽努力,十多年来也只将两个人的距离拉近了百分之九而已。
美人鱼最终也只是被当作小妹妹。
剩下的那一线,他无论如何也跨越不过去。
那是白雪公主和王子的生死一度,没有魔法帮助,便再也无顾。
于是他想顺其自然算了,现在这样便很好,是朋友而不是别的什么,是最危险也最亲近的关系,不冷不热,二十三度,最舒服的温度。不会尴尬,不会难堪,不会生气,只有欣慰。
这样就很好!
剩下的,就像一个巨大的蛋糕,可以慢慢吃,否则一口吞下去会撑坏了肚子。
他不着急,他的时间还有很长,灿灿总不可能在一夕之间坠落。
这是必然的,天使一定比凡人更加长寿,因为祂们生来背着祝福。
公主从不会轻易死亡——
因为童话里的主角总是公主们比较多。
星星再怎么暗淡也比凡人明亮耀眼。
少爷再怎么饱经挫折也比普通人顺利,最起码顺遂。
“鸟儿,你该回家了。”古宇呢喃着,他抓着手机,坚硬的金属边缘被握得稍微有些变形——他太用力了,老爷子的情况突然之间就变得很严重,好像被什么人下了降头,或者天不遂人愿,赐了一道断头铡。
凡人看不见那大铡刀,只知道一个好端端的人莫名其妙就生命近零亲临。
学者终于看见了夜莺,玫瑰被踩在脚底下,那是夜莺的心脏,那是时家的老爷子,那是时家的心脏。
而灿灿是时家的夜莺。
所以玫瑰是他的心脏。
芬芳是心脏的味道。
玫瑰是时灿暄的绚烂。
金色是天使的光芒。
祂被去除了配剑,已经失去了高贵的存活资格。
如同国王的冠冕与骑士的徽章。
这只夜莺已经死亡了。
状况惨烈凄美。